與丁二履端夜話即以贈別 其一 (辛丑、壬寅) 清 · 洪亮吉
七言律詩
① 時余約與屠大令紳共買外家鸛蕩莊別業(yè),丁君言,已為渠親串所得,并以志感。
燕車代馬三千里,越水吳鄉(xiāng)二頃田。
此志十年仍未遂,對君一夕竟忘眠。
憑將書札傳廉吏,莫更犁鋤課少年。
未擬買山先買水,會須笠澤共耕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