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楊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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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32 【介紹】: 明福建莆田人,字彥通,號秋齋。弘治十八年進士。授常德府推官,擢浙江道監(jiān)察御史,累官至廣東右布政使,被誣待勘于家。事白,又以大案株連,落職歸。有《秋齋集》。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彥通,莆田人。弘治乙丑進士,除常德府推官擢御史巡按山西出為山西提學(xué)副使遷廣東按察使坐事免有秋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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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宣(1478年—?
),字彥通,號秋齋,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軍籍。
福建鄉(xiāng)試第三十名舉人。
弘治十八年(1505年)中式乙丑科會試第二百三十二名,三甲第一百一十一名進士。
授常德府推官,正德五年(1510年)三月擢升浙江道試監(jiān)察御史,巡按山西,率臺臣二十四人疏諫武宗南巡,被罰跪端門外烈日中三日。
十五年二月提調(diào)北直隸學(xué)校,嘉靖初參與大禮議,出為山西按察司副使,督學(xué)政,拔取楊博、王與齡等人,五年(1526年)官至廣東按察使,六年六月升廣東左布政使,九月因陳洸案回籍聽勘。
著有《秋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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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順天府文安人,字克敬,號肅庵。嘉靖二年進士。授靈璧知縣,以能,調(diào)知嘉定。擢御史,巡按陜西、河南。劾奏輔國將軍朱祐椋招亡命殺人等事,奪爵禁錮。旋任蘇州知府,祐椋潛入都城誣陷,世宗喜其“建醮祈皇嗣”語,除儀名。后以薦起知撫州。蘇州士民乞還,詔許返任。在蘇清丈田畝,核定賦役,治績號稱第一。后為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守邊有功。旋以故貶秩。久之,除肅州兵備副使,復(fù)拜右僉都御史,巡撫甘肅。未行,詔馳援通州,御俺答,以笞仇鸞部卒,斥為民。有《吳中田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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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儀(1481年—1558年),字克敬,號肅庵,直隸順天府文安縣(今河北省文安縣)人,嘉靖初年進士。
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正德二年(1507年)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九十八名舉人,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一百十八名,三甲二十三名進士,授直隸靈璧縣知縣,調(diào)任嘉定縣知縣。
嘉靖七年(1528年),升貴州道監(jiān)察御史、巡按陜西。
期間悉數(shù)奪回秦府豪占民產(chǎn)并歸還百姓,之后彈劾陜西布政使胡忠。
久之,巡按河南,其與巡撫吳山上奏彈劾趙府輔國將軍朱祐招亡命殺人,朱祐被奪爵禁錮。
升任蘇州府知府。
朱祐上奏誣陷攻擊都御史毛伯溫因私詆毀,并稱“為臣曾建議設(shè)醮祈皇嗣,被知府王天民嘲笑”,世宗相信此言,免王儀、毛伯溫職位,并下王天民入獄。
朱祐不久竟然恢復(fù)爵位,王儀被除名,毛伯溫、吳山、王天民均得罪。
王儀離開蘇州府時,百姓走在闕下乞留,世宗不許。
不久因舉薦,升任撫州府知府。
蘇州府百姓數(shù)次請求王儀還任,經(jīng)巡撫侯位上報,終于獲批。
王儀在蘇州進行土地調(diào)整、改變賦稅設(shè)置,不久因治理排名知府第一,嘉靖十九年(1540年)進山東副使,治飭蘇、松、常、鎮(zhèn)兵備。
當(dāng)時巡撫歐陽鐸進行均田賦稅,王儀于是輔佐并推廣其方法。
后因操江王學(xué)夔討賊失敗,王儀連坐被停俸戴罪。
不久,升為山西右參政,寇軍抵達清源城時,王儀大開城門,敵軍懷疑而逃去。
此后王儀筑城郭,積糗糧。
嘉靖二十一年(1540年),升任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率總兵官郤永等擊退蒙古入侵龍門,晉升右副都御史。
因寇亂入萬全右衛(wèi),而被奪俸二級,二十四年三月考察拾遺,降一級聽調(diào)。
二十七年六月降授陜西肅州兵備副使,協(xié)巡撫楊博送哈密遺種于境外。
稍遷陜西右參政,二十九年六月復(fù)拜右僉都御史,巡撫甘肅。
未行時,俺答汗入犯京師,詔王儀馳援鎮(zhèn)守通州。
仇鸞部卒掠奪民財,王儀逮捕笞打,枷于市門外。
仇鸞訴于世宗,王儀被逮訊斥為民,家居九年去世,享年七十八。
隆慶初年,子王緘訟冤,復(fù)官賜恤。
著有《吳中田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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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95—1566 【介紹】: 明河南靈寶人,字廷議。許進少子。嘉靖五年進士。幼從父歷邊境,盡知厄塞險易,著《九邊圖論》上之,自是以知兵聞。任右僉都御史、撫薊州。進右副都御史。以疾歸。再起撫山西,亦有軍功。擢兵部尚書,后以故削籍。三十八年復(fù)起故官,旋以侵冒餉銀奪官,尋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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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論(1495年—1566年),字廷議,號默齋,河南河南府陜州靈寶縣人,同進士出身。
許進第八子。
許誥、許贊之弟。
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河南鄉(xiāng)試第四名舉人,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進士,授順德府推官,入為兵部主事,改禮部祠祭司主事。
許論喜談軍事,由于從小跟從父親在邊境,盡知厄塞險易,特著《九邊圖論》上呈。
世宗大喜,頒給邊臣議行,許論自此有知兵之名。
之后,許論累遷南京大理寺丞,當(dāng)時朝廷推舉順天巡撫,論名列第二。
世宗道:「是上《九邊圖論》者」,即拜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命其上任。
錄功,進右副都御史,因病免職。
俺答汗進犯京畿,起為山西巡撫,進兵部右侍郎,總理京營戎政,以筑京師外城之功,轉(zhuǎn)兵部左侍郎。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出任宣大總督,因功進右都御史、再進兵部尚書,蔭子錦衣衛(wèi)世襲千戶。
隨后率部擊退蒙古進犯,加太子太保。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兵部尚書楊博因父喪去職,許論代任。
時值嚴(yán)嵩父子當(dāng)朝,將士均因賄賂兩人以求晉升。
丁汝夔、王邦瑞、趙錦、聶豹等人均不得善去。
許論因年老,尋求自保,將帥升遷事宜,均聽嚴(yán)世蕃指揮,名望因此受損。
俺答汗之子辛愛因憤恨總督楊順納其逃妾,率眾包圍大同右衛(wèi)城。
世宗聽聞,深為擔(dān)憂,密問嚴(yán)嵩。
給事中吳時來劾楊順,又稱許論昏聵失職,致使邊疆出警。
世宗因此削去許論官籍,嚴(yán)嵩試圖勸解,亦不能救。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許論重獲起用,任薊遼總督,擊退把都兒等進犯。
之后奏請增加兵餉,給事中鄭茂批評許論請求過多,申請調(diào)查其侵冒之弊,世宗命許論回籍待命。
給事中鄧棟往核,果然發(fā)現(xiàn)虛報,許論因此被奪官閑住,不久去世。
隆慶初年(1567年)恢復(fù)官職,謚恭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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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山東定陶人,字子忠。嘉靖十一年進士。歷知元城、南和,擢御史,出為湖廣副使,補河南。三十二年,平定柘城師尚詔起事。三十四年,拜右僉都御史,巡撫應(yīng)天,破倭寇于陶宅,追至太湖。為趙文華所譖,謫戍朔州。隆慶初,起為左副都御史,累官南京戶部尚書。年逾七十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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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邦輔(1503年—1576年),字子忠,號東村,山東兗州府曹州定陶縣人。
由縣學(xué)生中式嘉靖十年山東鄉(xiāng)試第五十名舉人,年三十歲中式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會試第二百三十四名,第三甲第二百零三名進士,刑部觀政,授元城縣知縣,調(diào)南和縣知縣,十九年十月選授云南道試監(jiān)察御史,二十年十一月實授,巡視河?xùn)|鹽政。
二十四年巡按陜西,彈劾總督張珩等冒功。
嘉靖二十七年十月,出任湖廣副使,復(fù)補河南,平定柘城叛亂,升任山西右參政,三十四年三月遷浙江按察使。
嘉靖三十四年五月,升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應(yīng)天巡撫、提督軍務(wù),平定柘林叛亂,十一月與趙文華產(chǎn)生矛盾,被誣陷謫戍朔州。
隆慶元年,楊博擔(dān)任吏部尚書時,舉薦曹邦輔為左副都御史,協(xié)理院事,晉升兵部右侍郎、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薊、遼、保定軍務(wù)。
此后升任右都御史,掌都察院。
不久,升任南京戶部尚書。
萬歷元年因病致仕,家居三年卒,贈太子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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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69 【介紹】: 明四川劍州人,字子晦,號劍門。嘉靖十四年進士。除新喻知縣,征拜御史。核宣、大、山西兵餉。劾前后督撫及監(jiān)司、指揮一百七十七人侵冒罪,坐謫有差。歷遷左副都御史,協(xié)理院事。旋任浙江巡撫,廉潔率下,更變胡宗憲為總督時之弊政,減軍需半數(shù)。以知兵召為兵部尚書,協(xié)理戎政,兼總督宣、大、山西軍務(wù),邊防甚飭。清勤練達,所至有聲。隆慶初乞休歸。卒謚恭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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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炳然(1507年—1569年),字子晦,號劍門,四川保寧府劍州人。
嘉靖十年(1535年),登乙未科進士,嘉靖十四年(1539年)除新喻縣知縣,選監(jiān)察御史。
與給事中李文進覈查宣府、大同、山西等地兵餉,彈劾前后督撫樊繼祖、史道,監(jiān)司楊銳,指揮馮世彪等一百七十七人侵冒罪。
歷任按察云南、浙江。
升大理寺丞,晉大理寺少卿。
改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
進左副都御史,協(xié)理院事。
浙江、福建總督胡宗憲下獄,明世宗下詔罷總督職。
大學(xué)士徐階以浙江寇剛平定,請設(shè)巡撫綏輯,遂進升趙炳然為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前往,在任期間減免百姓稅費。
福建巡撫游震得請浙兵剿平倭寇,世宗下詔發(fā)義烏精兵一萬,命副總兵戚繼光率領(lǐng)前往,仍諭趙炳然協(xié)剿。
同年,戚繼光平亂,馀寇流入浙江。
官軍迎戰(zhàn)于連嶼、陡橋、石坪,斬首百馀級。
新倭復(fù)犯石坪,將士乘勝殲掉。
趙炳然以援剿功,再賜金幣,進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
給事中辛自修彈劾罷免戎政都御史李燧,請擇素知兵者取代。
于是召趙炳然為兵部尚書,協(xié)理戎政。
踰年,詔兼右都御史,總督宣、大、山西軍務(wù)。
新平、平遠(yuǎn)、保平三堡密邇宣府,舊屬大同。
天城相去六十里,孤懸塞外,隔崇山,寇騎時常出沒。
趙炳然奏添設(shè)參將,別設(shè)一營,得到批準(zhǔn)。
以總兵官馬芳等卻敵功,召還部,代楊博為尚書。
考滿,加太子少保。
隆慶初,以病乞休。
卒贈太子太保,謚恭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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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11—1593 【介紹】: 明杭州仁和人,字子文,號元洲。嘉靖十四年進士,授南京工部主事。歷廬州、大名知府,累擢右副都御史。入為大理卿,進刑部侍郎,改兵部,總督漕運。隆慶元年督兩廣軍務(wù)。督諸軍屢破海盜曾一本。萬歷初擢吏部尚書,以不肯聽中旨留張居正奪情視事,勒令致仕。有《奚囊蠹馀》、《臺省疏稿》、《明疏議輯略》、《松窗夢語》。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子文,仁和人。嘉靖乙未進士,累官太子少保吏部尚書贈太子太保謚恭懿有奚囊蠹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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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瀚(1511年—1593年),字子文,號元洲,浙江仁和(今杭州)人,進士出身。
二十四歲中式嘉靖十三年(1535年)甲午科浙江鄉(xiāng)試第四十九名舉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聯(lián)捷乙未科二甲五十八名進士。
授南京工部主事,轉(zhuǎn)刑部郎中,歷廬州府知府,改補大名府。
瓦剌俺答迫京師,朝廷徵求畿輔民兵入衛(wèi)。
張瀚徵得80人。
以功遷陜西按察司副使,三十四年三月升廣東布政使司左參政,調(diào)福建右參政,四十一年六月升山西按察使,歷遷陜西左布政使,四十四年五月擢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陜西,歷升大理寺卿、刑部右侍郎,四十五年十一月升兵部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
隆慶元年(1567年)八月改總督兩廣軍務(wù)兼理糧餉巡撫廣西,三年被停職。
五年五月起巡撫陜西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六年正月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
萬歷元年(1573年)官至南京工部尚書,九月首輔張居正推薦張瀚接替楊博為吏部尚書,任滿加太子少保,竟不附張居正,朝議多不合。
張居正奪情時,張瀚撫膺太息曰:“三綱淪矣!
”張居正大怒,唆使給事中王道成、御史謝思啟彈劾,五年十月十一日令致仕,辭官歸故里。
居正死后,萬歷帝頗思念張瀚。
下詔給付月廩,八十歲時還特賜存問。
卒年八十三,贈太子少保,謚恭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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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寬(1514年—1586年),字汝肅,號宜山,浙江臨??h人。
母孕時,鄰人有夢赤日墮其所居鳳凰山者,公適生,幼聰韻絕倫,為諸生,博綜書史,尤究心于真。
西山丘瓊山《大學(xué)術(shù)義》曰經(jīng)世之道盡在此矣。
嘉靖十九年(1540年)舉浙江鄉(xiāng)試第二十三名。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中式庚戌科進士。
授南刑部主事,歷任浙江司員外郎、廣東司郎中。
出任四川成都府知府,治績卓著。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吏部考核第一,升任湖廣按察司副使,職屯鹽政,改督學(xué)廣西,升河南參政,晉湖廣按察使,丁母憂,服闋,仍補楚臬。
隆慶三年(1569年)十月,以政績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福建。
隆慶五年七月升大理寺卿。
有武弁以他事系獄,奉調(diào)將兵赴邊,何寬即為竟其事遣行,拂直指意,遂參奏總?cè)制堇^光,并及公,奉旨候勘。
萬歷改元,直指以內(nèi)計謫去,太宰楊襄毅覆道:挾誣者既被斥,受誣者復(fù)何罪。
事得白,改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整頓長江防務(wù)。
時承平日久,江務(wù)廢弛,蕪湖庫藏被劫,公蒞任,嚴(yán)汛防,添荻港水師,增置哨船,分布關(guān)隘,奏請筑蕪湖城,緝捕亡盜六十馀人,梟于市,境內(nèi)肅清。
萬歷三年(1575年)十月,升工部右侍郎,未任,隨即進左侍郎,署部篆,提督京通倉廒,治理淮河。
時徐淮二門圮決,議疏草灣以挽全淮,筑高家堰、寶應(yīng)等堤,委修乾清宮告成暨河橋竣功,兩賜金綺。
不久,晉南京刑部尚書。
屢疏乞休,溫旨慰留。
萬歷八年(1580年)九月,改南京吏部尚書。
遇內(nèi)計,首輔張居正屬有所黜,何寬以其人系海內(nèi)名望,不愜意,遂風(fēng)言官訐比部郎某鬻法事,株引何寬,遂力請骸骨。
居里五載,優(yōu)游書史,如同寒素。
桑梓有大利害,不靳力為,如陳云伏闕,奏減鹽稅,下計部,得允所請。
疏稿更自公手,至今商受其利。
萬歷十四年(1586年)夏,無疾而終,年七十三。
祀鄉(xiāng)賢。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松江府華亭人,字伯咸。
嘉靖三十二年進士。
授將樂知縣。
以治行稱最征為御史。
查補北直隸、山東等處逋賦,上疏請寬恤,詔罷其征。
改行人司司正,官至兵部郎中,以能治劇為尚書楊博所重。
卒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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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自化,字伯咸,號韋室,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人,灶籍。應(yīng)天府鄉(xiāng)試第十九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二十七名進士。禮部觀政,授福建將樂知縣,選授監(jiān)察御史,三十六年四月與林騰蛟、鐘沂、裴天祐催督諸處逋欠工部原派料銀。十月唐自化從山東催糧還京后,舉薦按察司僉事周世遠(yuǎn)、益都知縣張鵬皆循謹(jǐn)稱職,然而不久二臣為巡撫傅頤所彈劾,吏部左給事中劉贄于是彈劾二人舉薦、彈劾互異,吏部、都察院核實后以傅頤所言為實,嘉靖皇帝以唐自化不諳憲體,調(diào)任為大理寺評事。升行人司司正,升南京兵部車駕司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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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15—1591 【介紹】: 明江西南昌人,字肅卿,號兩溪。嘉靖二十三年進士。授南京吏部文選司主事。累遷兵部侍郎。上選兵、議將、練兵車、火器諸事疏,均得允可。后與朱衡總理河道,筑長堤,建水閘,浚高、寶諸湖,減輕水患。后言者劾其治水無功,罷歸。居家近二十年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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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恭(1515年—1591年),字肅卿,號兩溪、洞陽,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昌府南昌縣(今江西省南昌市)人。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登進士,授南京吏部文選司主事,歷考功司郎中。
升任光祿寺少卿、大理寺少卿。
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蒙古入侵,逼近通州。
嘉靖帝命兵部調(diào)人,兵部右侍郎蔡汝楠、協(xié)理戎政侍郎喻時不能升任,被調(diào)往南京,而準(zhǔn)備調(diào)遣鄭曉、楊順、葛縉,并問徐階人選。
徐階稱楊順、葛縉是匪徒,請吏部重新調(diào)人,于是派湖廣參政李燧取代喻時,而命萬恭取代蔡汝楠。
次年,李燧被罷免,將領(lǐng)推舉萬恭,萬恭則稱自己生病;而當(dāng)起用趙炳然時,萬恭則稱病好。
于是給事中胡應(yīng)嘉彈劾萬恭欺瞞皇帝。
萬恭上奏解釋,并感到不安,請求抵達邊疆效力。
命兼都察院僉都御史,巡撫山西。
上任不久即在龍須墩伏擊擊退蒙古。
之后整頓濱河州縣等地,恢復(fù)生產(chǎn)。
幾年后,因內(nèi)艱歸鄉(xiāng)。
隆慶初年,給事中岑用賓等請求起用萬恭。
吏部尚書楊博建議仍然恢復(fù)到邊疆就任,萬恭則堅持不出。
隆慶六年(1572年),給事中劉伯燮舉薦,恰逢當(dāng)時黃河決口邳州,漕運受阻,于是命萬恭擔(dān)任河道總理。
之后六十天內(nèi)疏通成功,之后治理河道,消除隱患。
但他仍然因治水被彈劾,居家二十年后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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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約1582 【介紹】: 明廣東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進士。授樂平知縣,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擊豪強,吏民震懾。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條鞭法,為一條鞭法之始。隆慶元年,遷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僉都御史,兼領(lǐng)九邊屯務(wù)。諸御史督鹽政者以事權(quán)被奪,起而攻之,斥為民。萬歷四年起故官巡撫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張居正罷歸,家居四年卒,謚惠敏。有《百可亭摘稿》。
全粵詩·卷三六四
龐尚鵬(一五二三—一五八○),字少南。南海人。明世宗嘉靖二十五年(一五四六)舉人,三十二年(一五五三)進士。授江西樂平知縣,召為監(jiān)察御史,出按河南。尋丁外艱,服闕,催赴河南道管理考察事,改按浙江。明穆宗隆慶二年(一五六八),擢右僉都御史。累官至左副都御史。后因為張居正所排擠而罷官,家居四載,年五十八卒。天啟初賜謚惠敏。著有《百可亭摘稿》、《行邊漫紀(jì)》等。明郭棐撰《粵大記》卷一七、《明史》卷二八七、清道光《廣東通志》卷二八○等有傳。龐尚鵬詩,以明萬歷二十七年(一五九九)龐英山刻本《百可亭詩集摘稿》為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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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尚鵬(1524年—1581年),字少南,號惺庵,廣東南??h人,嘉靖進士。
萬歷年間官至福建巡撫。
嘉靖丙午廣東鄉(xiāng)試第三十二名,三十二年(1553年)登癸丑科會試第二十名,三甲239名進士,兵部觀政,三十三年授任江西樂平縣知縣,三十六年八月選授福建道試監(jiān)察御史,三十七年二月實授,奉差盤點浙直兵餉糧儲,三十八年彈劾總督胡宗憲,嘉靖四十年(1561年)五月巡按河南,河南巡撫蔡汝楠想同他一起獻上白鹿,被拒。
四十一年春父親去世,歸家守制。
四十三年四月服闋,同年冬赴京,補江西道御史,奉命巡按浙江,總結(jié)實行十段錦法的經(jīng)驗,在浙江首先推行里甲均平法,后行一條鞭法。
四十五年五月奉敕提督北直隸學(xué)政。
隆慶初年(1567年)十一月升大理寺右寺丞,同年九月,龐尚鵬上疏力攻武英殿大學(xué)士郭樸,御史凌儒復(fù)言樸。
最終致使郭樸致仕回籍。
隆慶二年(1568年)二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總理兩淮長蘆山東三鹽運司兼理江北山東薊遼保定河南等處鹽屯,經(jīng)理“九邊”屯務(wù),“凡諸色人等有能盡力墾種,悉免起科”。
隆慶三年(1569年)十二月,河?xùn)|巡鹽郜永春劾尚鵬心術(shù)狡猾、行事乘違,吏部尚書楊博引罪致仕,尚鵬被令閑住,四年六月被斥為民。
明神宗即位,御史計坤亨等上疏言尚鵬無罪。
萬歷四年(1576年)十一月起任福建巡撫,清廉自潔,《虛室行》詩云“細(xì)視瓶中久無粟,舉火終朝待鄰曲。
長饑近午始一餐,敢望豐年收萬斛。
”以推行一條鞭法和清理整頓兩淮鹽法而聞名。
一條鞭法成閩省定制。
六年正月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協(xié)理院事,后與胡守仁發(fā)生沖突,首輔張居正以重言譴責(zé)龐尚鵬。
六年(1578年)六月被吏科都給事中陳三謨參劾,被令回籍聽用。
罷官南歸。
家居期間,撰寫《龐氏家訓(xùn)》,內(nèi)有“務(wù)本業(yè)”、“禁奢靡”等六章,共計六十七條。
萬歷九年(1581年)卒于家,年五十八。
天啟年間,追謚惠敏。
杭州西湖葛嶺建有龐公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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