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霍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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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全粵詩·卷二○六
甘學,字千盤,號二盤子。
順德人。
棄舉子業(yè),入西樵,從湛若水游,主四峰玉泉,稱玉泉甘子。
霍韜嘗具本薦于朝。
清咸豐《順德縣志》卷二三有傳。

人物簡介

全粵詩·卷一六三
胡澧,字伯鐘,號節(jié)庵。
南海(今屬廣東佛山)人,附籍英德。
明孝宗弘治六年(一四九三)進士,授刑部主事,遷員外郎,以病免。
武宗正德五年(一五一〇)起補工部,遷郎中。
以督治濟寧河道有功,擢敘州知府,轉四川松潘副使。
以忤權貴,棄官歸。
游西樵山,與霍韜論理學,甚相投契。
大同兵變,薦澧,并進澧所制箭。
詔徵赴京,命兵部傳其技法,擬授僉都御史,開府西北,命未下而澧卒。
清道光《廣東通志》卷二七六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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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澧(1459年—?),字百鐘,廣東韶州府英德縣民籍南??h人。廣東鄉(xiāng)試第七名舉人。弘治六年(1493年)中式癸丑科會試第一百九十三名,二甲第六十九名進士。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廣東順德人,居廣州,字子長,號抱真子。陳獻章弟子。好讀書,尤精《周易》。擅詩畫,工書法。家貧,猶不肯投合于時。二十年不入城市。
全粵詩·卷一六一
李孔修(一四六二—一五三一年),字子長,自號抱真子。
順德人。
布衣。
僑居廣州高第街,人初不識。
張詡薦于其師陳獻章,獻章亟稱之,由是名益顯。
平生善詩畫,攻《周易》。
吳廷舉在粵時,與孔修為布衣交,兩人高風在塵埃之表。
孔修卒,無子,尚書霍韜葬之于西樵山。
西樵人祭社,以孔修配。
清光緒《廣州府志》卷一二一有傳。
李孔修詩,以清羅學鵬輯《廣東文獻·三集》卷一《李徵君抱真集》為底本。
明詩紀事·丁簽·卷十五
孔修,字子長,順德布衣。
霍韜《渭崖集》:子長少從白沙游,飄然鶴思,不伍于世,破廬薄產,蔬食不繼,未嘗作皺眉。
作詩寫字,自為一家,或觀眺山水間。
歸而圖之,見者爭愛而酬之,曰李子長畫云。
平居管寧帽、朱子深衣,廿年足不越城閾,有古林逋、魏野、種放、孺子、云卿之風。
子長父歿,庶母改適民家,誣子長沒其產。
縣官系鞠之,子畏無言,迫之供,操筆曰:「母告委是情真。
」縣官疑之,覆鞠得其情,乃知其賢,禮敬之,少年時翰量于官,縣官異其容止,詢姓名,不答,惟一拱手。
縣官叱曰:「何物百姓乃爾拱手耶!
一呵之退,又再拱手。
縣官怒,苔之五。
競無言以出。
白沙先生知之,戲之詩曰:「驢背推敲去,君知我是誰?
如何叉兩手,剛被長官笞。
」子長之詩曰:「月明海上開尊酒,花影船頭落釣蓑。
」白沙亟稱之曰:「后廿年恐子畏無此句。
」)
駱士弘 朝代: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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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士弘(15世紀—16世紀),號丫山,廣東廣州府南??h駱村人,明朝經學家。
駱士弘年幼讀書英敏,有宏大志向,弘治八年(1495年)中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成進士,卻沒有參與授官,回鄉(xiāng)繼續(xù)鉆研五經,尤其熟練《春秋》,寫下《春秋地輿考》、《春秋大義補》兩本書,晚年喜好吟詠,有「惟于世外開青眼,懶為兒曹折此腰。
」的句子傳世。
雖然他隱居鄉(xiāng)村,但朝廷公卿都前來慕道,人稱師表,留下遺著《丫山詩討草》膾炙一時,又和游應韶、黃希尹、梁焯、霍韜、鄧賁齋、吳明尹、甘盥合稱飲中八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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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65—1538 【介紹】: 明浙江慈溪人,字英之,號東泉。弘治六年進士。除禮部主事。正德十五年拜右副都御史,巡撫延綏。嘉靖元年,擊破吉囊,四年遷右都御史,提督兩廣軍務兼巡撫,以破岑猛,進左都御史。疏請于其地改設流官,被納。后遭劾落職。有《姚東泉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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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鏌(1465年—1537年),字英之,號東泉,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寧波府慈溪縣(今浙江省寧波市慈城鎮(zhèn))人。
明朝政治軍事人物,進士出身。
有子狀元姚淶。
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浙江鄉(xiāng)試舉人,弘治六年(1493年),登癸丑科進士,授禮部主事,升禮部員外郎。
出為廣西提學僉事、福建副使。
正德九年(1514年),升任貴州按察使。
正德十五年(1520年),拜右副都御史,延綏巡撫。
嘉靖元年(1522年),吉囊進入涇陽,姚鏌派遣游擊彭柍出西路,釋指揮卜云,晚上出兵襲擊成功,此后召為工部右侍郎,出督漕運,改兵部左侍郎。
嘉靖四年,遷右都御史,提督兩廣軍務兼巡撫。
平定田州土官岑猛叛亂,晉升左都御史,加太子少保。
因得罪霍韜、方獻夫、張璁、桂萼,遭落職閒住。
嘉靖十三年,因大學士費宏、李時舉薦,命以兵部尚書總制三邊軍務,因拒絕赴任而罷免。
家居數年去世。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66—1531 【介紹】: 明江西貴溪人,字天信,號鐘石。
弘治十二年進士。
提學廣東。
知人善鑒,賞霍韜、金山之才。
官至右副都御史、巡撫山西,坐事革職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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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潮(1466年—1531年),字天信,號鐘石,江西貴溪縣人。成化丙午科江西解元,弘治己未進士。嘉靖初官至山西巡撫,因捲入李福達案,革職回籍。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丙午科江西鄉(xiāng)試第一名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登己未科進士。任直隸壽州知州,嘉靖元年(1522年)由山東按察司副使升廣東布政使司左布政。嘉靖四年(1525年)三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西,提督三關軍務。嘉靖六年(1527年),因李福達案下獄,后釋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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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74—1535 【介紹】: 明蘇州府吳江人,字思徵。弘治六年進士。授都水主事。為宦官所誣,下獄,謫云南驛丞。正德時累遷為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嘉靖初改撫江西。奏免雜稅,積谷備荒。后進兵部侍郎督兩廣軍務。嘗上言廣兵疲弱不可用,觸怒撫寧侯朱麒,為流言所中,被劾。引疾歸。嘉靖六年起為右都御史治黃河,議于昭陽湖東,開新運河。工未竟,帝令罷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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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應期(1474年—1535年),字思徵,別號值庵,直隸蘇州府吳江縣(今江蘇蘇州吳江)人。
弘治六年進士,歷仕三朝,幾經起落。
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盛應期為盛寅四世孫。
弘治六年(1493年)成癸丑科進士,授工部都水司主事,管理濟寧諸閘。
太監(jiān)李廣家人販賣私鹽到濟南,因畏懼應期將私鹽投水逃走。
李廣因此懷恨,借南京進貢內官誣陷盛應期阻薦新船,逮應期及主事范璋下詔獄。
謫官云南驛丞,遷祿豐縣知縣。
正德初年,歷官震南僉事。
與御史張璞、副使晁必登抵制鎮(zhèn)守太監(jiān)梁裕,梁裕彈劾三人,全部下詔獄,張璞被拷打致死。
此后,乾清宮火災,盛應期得以復職。
歷官陜西右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任內討平天全六番招討使高文林。
正德十四年(1519年)因丁憂歸里。
嘉靖二年(1523年)起故官,巡撫江西。
宸濠之亂后,江西滿目瘡痍,盛應期奏免雜稅數十萬,并請留轉輸南京米糧四十七萬、銀二十萬,賑濟饑民。
次年,進兵部右侍郎,總督兩廣軍務。
御史許中彈劾應期暴虐,御史鄭洛書又劾應期賄結權貴。
應期已遷工部侍郎,引疾去官。
嘉靖六年(1527年),黃河決堤,流入沛縣之北的廟道口,淤積泥沙數十里,運河不能行,侍郎章拯不能治。
尚書胡世寧、詹事霍韜、僉事江良材建議在昭陽湖之東另開漕渠,為長久之計。
隨即按御史吳仲之言召章拯還,即家拜盛應期為右都御史,前往治理。
盛應期開挖新河,從昭陽湖東北到留城口。
未成撤職,后來遇赦,復官致仕卒。
應期罷官后三十年,新河由朱衡接續(xù)完成。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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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大稔(1485年—?
),字士登,直隸常州府武進縣人,軍籍。
應天府鄉(xiāng)試第五十一名舉人。
正德十六年(1521年)中式辛巳科會試第八十四名,登第三甲第二百一十四名進士。
累官廣東僉事。
家居吏部尚書方獻夫家人姻黨橫行鄉(xiāng)里,鄉(xiāng)人屢屢上告龔大稔。
方獻夫還朝時,囑咐龔大稔通融。
不久,龔大稔因事落職,懷疑是方獻夫所為,于是上疏舉報其不法之事,且涉及霍韜
方獻夫上疏自辨,世宗偏向獻夫,龔大稔于是被逮削籍。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約1486—1541或1544 【介紹】: 明廣東南海人,初名獻科,字叔賢,號西樵。弘治十八年進士。正德中授禮部主事,調吏部員外郎,旋從王守仁問學,謝病歸西樵山中,讀書十年。嘉靖初還朝,以議大禮稱帝意,驟進少詹事。累官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入閣輔政。持論和平,而輿論視為奸邪,連被劾。又見帝恩威不測,三疏引疾歸。有《周易傳義約說》、《西樵遺稿》。
全粵詩·卷一九○
方獻夫(?
—一五四四年),字叔賢。
南海人。
明孝宗弘治十八年(一五〇五)進士,改庶吉士。
正德中,授禮部主事,調吏部,進員外郎。
與主事王守仁論學,悅之,遂請為弟子。
尋謝病歸,讀書西樵山中者十年。
嘉靖改元,還朝,道聞大禮議未定,草疏具見。
由是荷帝眷。
尋進少詹事,謝病去。
六年,與同里霍韜并被召,修《明倫大典》。
尋命署大理寺事,拜禮部右侍郎,仍兼學士,代桂萼為吏部左侍郎,復代為禮部尚書。
《明倫大典》成,加太子太保,晉吏部尚書。
兩疏引疾,報允,猶虛位以待。
十年,召還,獻夫以疾辭。
及使命再至,云將別用,乃就道。
至都,命以故官,兼武英殿大學士,入閣輔政。
居職二載,三疏引疾,許之。
家居十年卒,贈太保,謚文襄。
著有《西樵遺稿》八卷。
方獻夫詩,以清康熙三十五年方林鶴刻本《西樵遺稿》為底本,參校清溫汝能《粵東詩海》所選獻夫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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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獻夫(1485年—1544年),初名獻科,字叔賢,號西樵,廣東南??h(今廣東省佛山市)人,祖籍福建莆田,弘治乙丑進士,嘉靖間累官至內閣首輔、禮部尚書。方獻夫出生時父親已經去世。弘治十八年(1505年)登進士,改庶吉士,乞歸養(yǎng)母。不久母喪丁憂。正德年間,授禮部主事,調吏部,升吏部員外郎。曾拜主事王守仁為師。不久,因病歸鄉(xiāng),在西樵山中讀書十年。明世宗即位,方獻夫在“大禮議”期間支持世宗立生父為皇考,受重用為侍講學士,成為朝臣眾矢之的。嘉靖四年(1525年),方獻夫升任詹事府少詹事,然而終不自安,借病辭職歸鄉(xiāng)。嘉靖六年(1527年),召修《明倫大典》,隨后命署大理寺事。同年九年,升任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直經筵日講官。又代替桂萼為吏部左侍郎,升任禮部尚書?!睹鱾惔蟮洹窌?,加封太子太保,后辭官舉薦梁材、汪鋐、王廷相,而自己隱居西樵山,搆筑石泉精舍,“藏書甚富?!?,講學于石泉書院。嘉靖十一年(1532年),重新起用擔任禮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進入內閣輔政。此后吏部尚書王瓊去世,方獻夫掌管吏部。之后再次被彈劾離職。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去世,贈太保,謚文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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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芳(1487年—1547年),字濟美,號頤齋,直隸蘇州府太倉州人,昆山縣軍籍。
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應天府鄉(xiāng)試第二十二名,正德十六年(1521年),登第二甲第四十五名進士。
授刑部江西司主事,因岳父毛澄官禮部尚書,乞改南,歷遷兵部郎中。
嘉靖七年(1528年),出為江西贛州府知府,時詹事霍韜用事經贛,世芳無加禮,善之,語太宰,遷廣東按察司副使提督學政。
會朝廷改先師像及殺祀禮,世芳遲遲不下,論調江西,遂拂衣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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