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韋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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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724—777 【介紹】: 唐僧。
潤州人,俗姓魏。
玄宗開元中出家于丹陽開元寺。
天寶初,受戒于杭州華嚴寺。
復(fù)徙靈隱寺,依遠律師,通《四分律鈔》。
肅宗上元中,刺史韋儇請住持潤州招隱寺。
撰《古今決》十卷,釋《四分律鈔》數(shù)十萬言,條貫甚明,大行于世。
新脩科分六學僧傳·卷第二十 持志科
姓魏氏。
南徐人。
開元中。
從丹陽開光寺。
齊大師落發(fā)。
天寶初。
依杭州華嚴寺。
光律師受具。
后徙靈隱寺。
事遠律師。
通四分律鈔。
又于越州曇一律師所。
研究其義。
講訓詳明。
生徒四至。
至德二年。
詔居慈和寺。
上元中。
刺史韋儇。
迎為招隱統(tǒng)領(lǐng)大德。
即于其暇。
著古今決。
釋。
四分律鈔。
數(shù)十萬言。
大行于世。
其自序尤詳。
盡茲不錄。
大歷十二年。
冬趺座而逝。
壽五十四。
臘三十五。
越明年春。
建塔于山之西原。
屯田員外郎柳識為碑頌。
宋高僧傳·卷第十五 明律篇第四之二
釋朗然。
俗姓魏。
世襲冠冕。
其先隨東晉南渡則為南徐人也。
開元中入道受業(yè)于丹陽開元寺齊大師。
天寶初受具于杭州華嚴寺光律師。
后徙靈隱寺依遠律師通四分律鈔。
重稟越州曇一律師精研律部。
講訓生徒四遠響應(yīng)。
肅宗至德二年。
恩命舉移隸名于慈和寺。
上元中刺史韋儇又請為招隱統(tǒng)領(lǐng)大德。
即以其年講授之暇著古今決十卷。
解釋四分律鈔。
數(shù)十萬言。
繁雜義例條貫甚明。
大行于世。
觀其先列古人之義。
有所不安則判斷之。
故號決也。
決中自序。
初依天竺威律師學習。
復(fù)從遠一二師也。
凡戒壇則二十六登。
皆為壇席之主。
律鈔凡二十八過講。
有饋遺者隨豐薄。
受而轉(zhuǎn)施悲信二田。
凡于教理披文究義。
皆言宿習之力也。
執(zhí)持戒檢斯須不違。
大歷十二年冬癸卯。
趺坐如常恬然化滅時年五十四。
僧臘三十五。
越十三年春辛酉。
建塔于山西原。
缞麻之徒泣血千計。
高行弟子清浩擇言等。
請益弟子御史中丞洪府觀察使韋儇。
吏部員外李華。
潤州刺史韓賁。
湖州刺史韋損。
御史大夫劉暹。
潤州刺史樊冕。
皆歸心奉信。
屯田員外郎柳識為碑頌焉。